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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建设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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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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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来源:   点击次数:次  发布时间:2022-01-14

基本建设管理处前身为总务处(期间经历资产与后勤管理处,资产与基本建设管理处),2015年12月10日更名为基本建设管理处。是学校基本建设、校园维修及征地管理的职能部门,现有在岗职工9人。

基本建设管理处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以“服务教学、服务科研、服务师生”为宗旨,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政策和法规,遵循基本建设程序,协助编制校园总体规划,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(含新建、改建、扩建)及零星维修工程的制度建设、项目实施与管理等工作;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及校园零星维修计划;负责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建手续;负责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、质量管理、进度控制、竣工验收及质保验收;负责按建设工程项目收集、整理及报送竣工结算审计资料;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存档备案;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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